市统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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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4-02-29 08:50

2023年,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圆满完成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统计法治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一)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局主要领导始终严格履行市统计局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依法治统摆在全局工作重中之重,多次主持召开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局班子领导多次率队深入各县(市、区)调研、督导、指导统计法治建设工作。    

(二)细化统计法治建设工作。印发《遵义市2023年统计法治工作要点》《遵义市统计局2023年普法计划》《遵义市统计局法治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对全市统计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细化安排、详细部署。

二、强化普法宣传,着力推动依法统计

(一)推动领导干部学用统计法律法规。一是市委、市政府带头学习。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先后多次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精神,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对依法统计、依法治统重要性的认识。二是推动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市委组织部印发《工作提示》,将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各级党校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先后到市委党校,为春季、秋季干部培训班培训和解读《统计法》。局主要领导深入湄潭、务川、仁怀等地党校,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精神。

(二)推动统计系统干部学习全覆盖。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局主要领导多次主持召开局党组会、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局长办公会、全局干部职工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精神,始终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和推动统计法治工作。二是集中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局党组会、干部职工会,多次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统计法律法规及有关统计工作重要文件精神,提升全局干部职工依法统计能力和水平。三是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考试。组织全市统计系统干部职工参加“法宣在线”学习和考试。

(三)多举措开展普法和宣传活动。一是举办法治专题讲座。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局主要领导和法律顾问分别围绕政治方向、重要地位、工作布局、重点任务,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一个坚持”的核心要义进行深入阐释,对如何更好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主要内容和精神进行辅导。三是集中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深入开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启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新征程”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活动,重点围绕“12·4国家宪法日”和“12·8国家统计法颁布纪念日”,举办法治宣传活动。

三、强化统计执法,加强统计违纪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一)强化统计重点执法检查。认真开展统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和执法检查,全市统计系统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共400余家。

(二)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一是规范统计执法人员管理。制定印发《遵义市统计执法人员管理和培训制度》,建立完善统计执法证管理、培训、考核工作制度,规范统计执法证件的申请、培训、使用、管理和考核工作。二是加强统计执法干部队伍建设。根据《贵州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统计执法证颁发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2023年全市有3名同志取得了《统计执法证》。

五、强化依法治统,着力提升统计法治水平

(一)推动行政执法监督规范化建设。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以“互联网+监管”系统检查实施清单为基础,完成了2023年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修订和公开。

(二)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一是举办专题讲座。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邀请法律顾问围绕政治方向、重要地位、工作布局、重点任务,对全部干部职工讲解和培训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一个坚持”的核心要义。二是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查。严格按照《遵义市统计局法律顾问制度》有关要求,对印发的重要文件,提请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文件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