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是我市脱贫攻坚决战之年。全市统计系统将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统计工作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巩固、增强、提升、畅通”八字方针,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加强统计监督,开展好第四次经济普查,为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扎实做好统计服务。
一、提高政治站位,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统计保障。
一是围绕重大决策提供统计服务。更加自觉地把统计工作放到全市发展大局中去思考、定位,围绕建设黔川渝结合部中心城市、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等系列重大战略部署,扎实做好县域经济发展综合测评、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发展测评、打造“三个高地”综合测评等工作,跟踪反映市委决策实施成效。二是紧盯预期目标提供统计保障。围绕市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充分发挥统计数据的综合性、基础性作用,加强经济运行的预测预警预判,引导经济运行预期,为推动遵义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优质统计保障。三是着力抓好重要领域统计监测。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服务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围绕农业、工业、服务业三次产业,统计好、反映好发展成果。围绕三大战略行动,着力抓好大扶贫、大数据、大生态统计监测。扎实开展同步小康监测、创建及达标验收。
二、提高统计数据质量,迎接国家统计督察。
一是严格执行制度保障数据质量。坚持统实、统准、统精、统全要求,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制度方法,严格执行国家统计标准、指标体系。落实《遵义市统计局数据质量责任制规定》,严格执行专业统计数据质量评审办法,落实统计岗位责任,加强统计数据生产各环节数据质量把控。二是坚持惩防并重净化统计环境。认真贯彻国家和省级各项规定要求,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夯实统计机构主要负责同志的第一责任。落实统计信用管理制度,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和违法惩戒力度,坚决查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依法依规严肃问责追责。三是全面推进依法治统。继续做好统计专项整改“后半篇文章”,推动各级各部门对《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重要统计改革文件再学习再认识再提高。继续推进统计法制教育、统计基层基础、统计执法等方面整改措施落细落实落地。印发落实统计督察规定的文件通知,动员各级各部门持续深入开展自查自纠,3月初启动市级督导调研,全面排查我市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做好迎接国家统计督察准备。
三、提高统计调查分析能力,建立完善“数库”和“智库”。
一是强化教育培训提升统计能力。有计划、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统计新知识、新技能和职业道德教育,提升统计业务素质和综合能力,努力打造一支适应形势、忠诚于党,业务精通、忠诚于统计,能力过硬、作风扎实的统计干部队伍。二是强化协作努力建设新时代统计“数库”。以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为基础,以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为契机,加强部门统计数据采集,加强统计信息化建设,及时更新、维护宏观数据库。按照政府部门数据“聚通用”推进要求,整合政府统计数据资料,实现部门数据资源共享,推动数据生产全流程平台化、统计产品数字化、统计服务云端化,逐步建立能满足决策参考者、数据使用者需求的统计“数库”。三是注重数据分析解读,打造新时代统计“智库”。深挖统计工作潜力,强化数据解读,着力加强“事前预警、事中监测、事后分析”,深入开展结构性分析、趋势性分析、支撑性分析、协调性分析,着力推出一批统计分析精品,打造新时代统计“智库”。
四、提高普查工作能力,全力做好重大国情国力调查。
一是扎实抓好第四次经济普查入户登记工作。严格执行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方案,深入每一家单位、查实每一个指标、填好每一笔数据,确保普查对象不错不重不漏不误,力争3月中旬前基本完成入户登记,确保3月底前全面完成。二是全力提高经济普查数据质量。认真抓好普查数据事中质量控制和事后质量抽查,严格按制度抓好数据审核、汇总、上报,防止数据丢失、泄密、删改工作,确保数据处理规范、安全,数据结果全面、客观、真实。三是做好普查资料开发应用。深入挖掘普查数据信息价值,扎实开展专题分析研究,充分展示普查成果,提高普查数据使用效率。四是根据国家、省的统一部署,适时启动全国人口普查的前期准备工作。
五、提高统计监督能力,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一是深入推进统计巡视整改工作。进一步落实各级各部门巡视整改工作责任,压实防范和惩治统造计假、弄虚作假责任。健全完善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帐,保障统计机构、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职权。深化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强化基层业务指导,提升基层统计人员能力素质,确保源头数据质量。坚持依法统计、诚信统计,确保省局在开展市(州)统计工作能力评价中我市总体评价向好。二是加强统计法教育培训,推动统计法进党校、进机关、进企业、进社会形成常态化,增强领导干部、统计机构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统计调查对象依法统计意识。三是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运用好“一套表”数据查询制度和“双随机”执法检查制度,推动统计数据质量检查核查制度化、规范化。建立完善统计部门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完善统计执法检查配套工作制度,保持查处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高压态势。加大统计失信企业、失信个人惩戒力度和信息公开力度。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责任人的违法违纪责任,对违反统计法律法规、违背国家统计政令、在统计上弄虚作假的国家公职人员,严格按照《办法》规定,移送纪委监委、组织人事部门或干部任免机关严肃查处、追责问责,切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六、提高统计服务能力,加快统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是增强统计服务能力。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战略部署,加强宏观经济形势分析研判,提高精准服务党委政府能力。不断丰富数据公布内容,及时做好数据发布和解读工作,提高精准服务社会能力。二是优化统计服务措施。继续利用部门资料做好基本单位名录库的更新维护,加强联网直报单位的入库申报审核工作,加大规上企业入库指导力度。当前尤其要强化服务业统计,动员各级各部门对商贸物流、劳务派遣、后勤管理服务、交通运输、税务服务、批零住餐等38个行业领域服务业进行清理,对达到规模而未在我市名录库中的企业,通过变更注册地或作为成长型企业入库等方式,纳入统计。积极组织达到入库规模的个体户注册为法人企业进行入库申报数据。三是深化“统计服务千企”行动。以企业(项目)为载体,继续开展“统计服务千企”活动,以精准服务为目标,指导企业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提升统计服务能力。
七、提高统计创新能力,落实深化统计改革各项任务。
一是持续推进核算“三大改革”任务。根据国家、省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进度,积极推进县(市、区)GDP统一核算改革的各项准备,成立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领导小组,制定统一核算实施方案,加强GDP数据审核评估和市县数据衔接,为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做好充分准备。深入推进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指导赤水市完成国家第二轮县级试点,为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提供赤水经验。二是继续推进其他改革工作。密切跟进省统计局人口动态监测等统计调查监测指标体系的落实,进一步加快统计方法制度改革创新。积极配合全市机构改革,完成好全面小康建设统计监测工作职责移交和相关人员的转隶安置工作。
八、提高党建工作水平,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巡察整改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养成一种行为“自觉”,大力推进统计系统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尊崇党章,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营造统计系统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以强化统计部门党组织建设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把市县统计部门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严格落实“好干部”标准,不断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培育适合新时代现代化统计的干部人才。进一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决将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以数谋私作为统计领域最大腐败予以严惩,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自觉习惯在约束下干活,在监督下做事。进一步加强统计行风建设。大力弘扬真实可信、科学严谨、创新进取、服务奉献的统计核心价值观,讲真话、报实数,务实担当、见诸行动,充分发挥统计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职能作用,切实服务好地方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