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市统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精心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坚定不移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我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把统计法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领导班子责任目标,进一步明确执法工作目标和任务,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干部职工配合抓的齐抓齐管工作格局,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法治政府工作顺利开展。
(一)提高政治站位,定期研究部署。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全年多次召开党组会、全市统计法治工作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分析当前统计工作形势,明确当前统计工作重点任务,对法治政府建设、全市依法治统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按年度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将学法用法、统计普法、统计调查、检查核查和统计执法等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形成推进依法统计、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整体合力。
(二)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开展学习。通过党组会议、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职工集中学习会议、“三会一课”、干部自学等多种方式,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宪法》《民法典》《意见》《办法》《规定》等重要法律法规,要求全局干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大力推进依法统计和依法治统工作,不断提高统计领域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三)强化组织保障,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及时调整并充实了市统计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市统计局依法治统工作领导小组和市统计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专门的政策法规科负责主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一步确保法治政府各项工作落深落细落实。按年度与县级统计机构和市局科室签定法治建设责任书,形成横到专业、纵向县(市、区)的统计法治建设网络,压实行业主管部门责任。
二、加强数据质量管控,大力推进统计法治建设
不断加强统计法治建设,进一步规范统计行为和方法、加强统计造假源头防控、强化统计数据质量内控机制和外部监督、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工作水平。
(一)常态化开展数据质量检查。一是定期开展数据质量专项检查。通过调查走访、查阅凭证资料等方式,对全市联网直报平台数据审核情况提供的重点企业(项目)数据质量进行检查。二是完成重点区域数据质量检查。根据有关工作要求,对相应县(市、区)抽取一定数量的企业(项目)进行检查,并及时反馈有关结果,督促抓好整改。通过多项核查检查,进一步加强统计法治建设,努力推动形成“不敢、不能、不想”造假的统计工作氛围,推动统计数据质量新提升。
(二)定期开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落实情况检查。结合国家统计局第一轮统计督察及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从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决策部署、统计法定职责履行、统计数据质量、统计违法现象治理等方面,对县(市、区)党委政府进一步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情况开展专项检查。通过检查,强化督促指导,推动各县(市、区)围绕规范统计行为和方法、加强统计造假源头防控、强化统计数据质量内控机制和外部监督、纠正和查处统计造假问题、严肃问责统计造假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等方面,压实惩治和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
(三)按季度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加强与综合行政执法局的配合协作,年初和年中向综合行政执法局提交《关于2020年统计执法工作需要纳入研究的有关事项》,制定下发《遵义市统计局关于做好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就2020年全市统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做安排要求,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重大决策部署,优化统计监管职能,强化统计执法监督、积极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推动全市统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常态化。2020年,已按季度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并已完成结果公示。
(四)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围绕重点工作,抓好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各项工作。一是由局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对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进行全面清理,同时向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发出《市统计局关于常态化开展违反统计法精神文件和做法清理工作的函》,请相关单位及时开展清理并将有关情况反馈市统计局。二是制定完善有关制度,我局结合实际,制定了《遵义市统计局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办法》,为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坚决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取消省直机关实施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有关要求,对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严格清理。截止2020年底,市统计局没有行政审批事项。
(二)建立健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根据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求,市统计局权责清单中的行政处罚事项,已随行政处罚权移交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权责清单和工作流程图已及时在遵义市统计局官方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调整充实了市统计局“放管服”暨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推动各项工作开展。根据有关要求,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梳理、公布、编制了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完成与贵州政府服务网事项清单库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的关联,认领了7项公共服务事项和7项行政奖励,认真落实好一次性告知制度、办理事项登记制度、限时办结制和一站式服务等要求。
(四)认真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按照执法程序规范要求,在统计执法检查中,坚持亮明身份,做到主体合法;重大违法案件线索的移交,均由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在执法检查中,数据核查全过程均让检查对象参与,确保检查结果准确性。执法过程通过文字等记录方式,对行政检查行为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同时做好资料规范整理,便于查阅。
(五)严格行政执法人员管理。进一步加强统计法治队伍建设,强化统计执法检查证、行政执法证证件管理,充实统计法治队伍人员力量。一是对全市统计系统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进行清理造册,杜绝合同工、临时工、工勤人员执法情况发生,规范执法行为。二是配齐配强统计执法力量,加强统计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力度,提高队伍业务水平和办案能力。三是统筹调配全市持有国家统计执法证的人员力量,确保持证人员参与到统计执法中去。2020年,我市已完成统计执法资格培训考试各项工作,新增持有国家统计执法证的执法人员6人。
(六)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围绕深化改革、促进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助力政府建设、脱贫攻坚等领域,充分利用遵义市统计局网站、电子政务网本单位门户网站、遵义统计微信平台有机结合,及时发布统计信息资料,公布权责清单、办事流程、办事标准、监督方式等信息,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
(七)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按照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要求,做好统计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2020年,我市统计领域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八)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和部署,我局及时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审核、备案等工作。2020年,我局未制定规范性文件。
(九)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以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的作用为关键,推进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单位法律顾问,遇重要决策及重大统计执法活动时,坚持向法律顾问咨询意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科学决策、依法行政、矛盾化解等方面的作用。
四、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统计法治环境
坚持抓好《统计法》《意见》《办法》《规定》等学习教育力度,制定年度教育培训方案,加强教育培训,压实各级各部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把业务教育培训宣传作为基层统计能力提升的重要抓手,规范各类统计参与者的行为,加强源头防控。
(一)抓紧抓实普法宣传工作。一是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定期到各县(市、区)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人员进行统计及统计法知识培训,进一步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示范作用,确保学法效果,优化统计工作环境。二是大力推进统计法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推动市委党校统计法培训常态化。2020年先后到市委党校和习水县、播州区、绥阳县、赤水市党校宣讲统计法。
(二)加强教育培训,深入开展学法用法教育活动。一是通过干部职工学习会、党组中心组学习会等方式学习各项法律法规等。二是成立市统计局《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积极做好《民法典》的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微信群、QQ群等平台,推送有关《民法典》的解读;充分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做好《民法典》的宣传,购买《民法典》,多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和退休干部深入学习《民法典》,进一步提高我局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三是组织开展好学法用法考试工作。组织督促全局干部职工按时完成法宣云平台学法教育、国家统计局在线学习,组织干部职工参与普法问卷调查、弘扬宪法精神普法知识竞赛答题、在线观看庭审录像等活动,确保完成年度学法工作,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2020年,我局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合格率为100%。
(三)积极打造各类普法精品。印制《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应知应会手册》,分发给各市直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各县(市、区)党委政府领导、统计局和有关部门统计工作者;印制统计普法宣传折页、展板、横幅、抽纸盒等宣传品,通过普法宣传产品创新统计法宣传,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和社会公众统计法治意识,营造我市良好的统计法治环境。
(四)认真开展各类普法活动。一是结合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及第十一届统计开放日,在老城纪念广场举办大型集中宣传活动。二是以“12·4”国家宪法日和“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为契机,开展以“全面弘扬宪法精神,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为主题的法治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各类活动,面向社会宣传宪法、民法典、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和贵州省统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深人民群众对宪法等法律和统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了解,营造全民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为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加快统计法治建设打下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