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全市统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和全国、全省统计会精神,始终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统计制度为底线,以数据质量为中心,以统计服务为载体,以推进统计管理体制改革为主线,以服务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管行业必须管统计、管区域必须管统计”为原则,不断夯实基层基础,提升统计预测预警预判分析能力和服务水平,为做大做强遵义都市圈,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形成核心增长极,切实开好局、起好步,奋力建设红色传承引领地、绿色发展示范区、美丽幸福新遵义提供高质量的统计服务。
一、强化分析和预测预警预判
(一)抓好重点领域监测。认真学习贯彻国发〔2022〕2号文件,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围绕高质量发展、“四新四化”,及时监测、及时预警预判;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相关专项考核。
(二)抓好经济运行分析。按季度、月度抓好经济运行分析,对经济运行中的困难和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分析原因、提出对策,及时形成分析报告,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全年编辑《遵义统计》30期以上。
(三)开展专项研判。围绕全市经济社会热点难点和关注点,加强调查研究,开展研判监测,形成报告10个以上。加强与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联系沟通和指导服务,对县(市、区)经济运行情况及时分析座谈,帮助找问题、谋对策,并及时反馈县(市、区)党政一把手,获得重视和支持。
二、深化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一)强化学习领会贯通。利用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会、干部职工会,对《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贵州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权裁量基准》等统计法律法规进行再学习再部署,推动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进机关、进企业,强化各级领导干部和统计调查对象依法治统意识。
(二)抓好反馈问题整改。抓好国家统计局第13统计督察组初步反馈问题整改,推动立行立改、即知即改,深入开展地方调查项目和违反统计法精神文件做法的清理。持续推动市委办、市政府办联合印发的《遵义市关于国家统计执法反馈问题整改方案》落地落细落实,确保按时完成各项整改任务、按时销号。
(三)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抓好省统计局移交转交统计违法线索执法检查。以“双随机、一公开”为主要抓手,以季度检查为主要方式,每季度开展数据质量核查和执法检查,确保所有县(市、区)、所有专业年度执法检查全覆盖。各县(市、区)要深入开展执法检查,确保消除执法空白县。
(四)健全监督制度体系。强化责任追究、强化提醒约谈,健全完善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严防指令报数、干预报数,筑牢“不想、不能、不敢”造假作假的制度笼子,有效发挥统计监督在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坚决防范化解统计数据风险。推动落实县乡领导干部提拔前先征求统计部门意见的机制。
(五)加大普法宣传。制定实施“八五”普法方案,围绕重点普法对象,创新普法方式,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利用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开展统计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宣传,营造遵法守法的依法统计环境。
三、深化数据质量管控,做好各项普查调查
(一)抓好统一核算。抓好各县(市、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工作,确保市县地区生产总值总量、结构、速度有效衔接。
(二)加强质量管控。各专业、各县(市、区)要加强常规数据质量核查,从数据采集、处理、评估、核查等流程强化数据质量管控,前移数据质量“防线”。采取集中抽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数据质量核查,确保各地各行业核查对象全覆盖。按照季度开展各专业数据交叉评审,确保数据公正性、客观性。
(三)强化名录库管理。强化基本单位名录库维护管理,完成部门数据管理系统维护,完成一套表单位属性指标更新。
(四)抓好入退库工作。联合市相关部门每季度到县(市、区)现场核实一套表调查单位入退库情况,提升调查单位在库质量,对重点企业开展“一对一”精准培训和指导服务,全面完成2022年2—11月度和2022年度一套表单位入退库审核工作。
(五)做好普查调查工作。完成《遵义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年鉴》编印和发放,推动人口普查资料开发应用。完成一套表调查单位监测、审核、汇总和社情民意调查、企业经营调查。大力抓好“个转企”,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准备工作,发布2021年经济社会发展公报。
四、深化制度改革、健全完善体制体系
(一)完善制度体系。健全完善《管理制度》《业务制度》,出台考核办法,强化用制度管人、用制度行事,不断提高统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二)强化规范建设。召开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现场会,规范统计工作流程和工作手册,规范出入库标准,筑牢统计基层基础,提高源头数据质量。各专业建立完善统计台账,大力推行电子统计台账,规范收集材料,确保“数出有据”。
(三)强化业务培训。采取“走出去取经、请进来指导、下基层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市直部门、基层单位、企业项目统计人员业务培训力度,着力提升依法统计能力和水平。各专业每季度开展业务培训1次以上。各县(市、区)加强业务培训,确保新入库企业统计人员培训全覆盖。
(四)强化队伍建设。加大干部培养力度,调整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促进多岗位交流锻炼,拓宽干部成长渠道。联合有关部门探索开展基层统计队伍建设提升行动,进一步充实县级统计部门力量。各县(市、区)要设立由乡镇自行管理的统计机构、充实统计人员,确保各级统计机构、人员、经费等得到充分保障。
五、深化党的全面领导,强化党风廉政建设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把思想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持续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不断增强永远跟党走、永远听党话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决贯彻落实新时期党的组织路线,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党组书记全年上党课1次以上、局班子成员上党课每人1次以上、支部书记上党课1次以上。全年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2次以上。深入开展“三访”活动,落实党内关怀机制。
(三)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三带三创三提升”为载体,持续深入开展支部示范创建,每季度集中为党员过一次政治生日,党组成员每季度开展一次政治家访,增强党员荣誉感,发挥好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严格党员管理工作,严把党员入口关,纯洁党员干部队伍。深入实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和统计服务下基层行动,继续抓好“支部结对、干群结亲”和“321”结对挂帮活动,帮助基层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四)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形势和工作情况,管好守好意识形态工作阵地,着力防范化解统计领域意识形态风险,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做好统计舆情监测监管,坚决抵制不良思潮,引导全市统计干部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
(五)深化党风廉政建设。按照《中共贵州省委关于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指导意见》精神,一体推进“三不”在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深入推进统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集中收看廉政、警示教育片2次以上。加强纪律建设,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强党员干部意识形态管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紧盯人、财、物和统计数据等关键环节要点,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