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遵义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1-29 16:09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要求,现公布遵义市统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遵义市统计局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http://tjj.zunyi.gov.cn/zfxxgk/zfxxgkzn/)。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市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遵义市新蒲新区市级行政中心1号楼D区四楼,邮编:563000,电话:0851-27615831)。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遵义市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建设,完善信息公开平台,扎实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较好发挥了统计信息服务社会公众的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我局坚持标准引领、需求导向、依法依规、改革创新的原则,以数据发布为主渠道,分析解读为着力点,通过官方网站、新媒体平台、宣传活动等多种渠道推进统计信息公开。经统计,2022年遵义市统计局门户网站发布概况类信息36条,政务动态类信息87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211条,政策解读1条,“遵义统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51条。

    (二)依申请公开。我局积极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开展依申请公开规范化办理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在门户网站设置“依申请公开”栏目,始终保持依申请公开渠道畅通。按照“3个100%”(100%渠道畅通、100%按时回复、100%程序合法)要求。今年以来,我单位办理“依申请公开”19件、均按照规范流程进行办理,办结率为100%,评价均为满意。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局按照《遵义市统计局信息安全管理制度》《遵义市统计局信息发布管理制度》等,严格信息公开的审核力度,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切实加强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机制建设,实现政务公开常态化和规范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以公开、便民、廉政、高效为基本要求,深入推进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畅通政府信息统计数据公布传播主渠道。我局对网站进行改版,优化相关页面,方便公众查询。

    (五)监督保障。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督导保障,我局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我局按照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求,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对网站、信息发布、信息审核进行考核。对照公开目录,定期安排专人进行逐项、逐条检查,做到点对点监督、面对面反馈,确保及时、规范、准确发布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9

0

0

0

0

0

1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9

0

0

0

0

0

1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9

0

0

0

0

0

1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稳步推进,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体现在:统计信息查询方式较为陈旧,公开的统计信息以表格形式发布,不便公众搜索、查询。

2023年,我局将继续按照国务院和省、市人民政府部署要求,加大统计信息公开力度,改进统计信息查询方式,使公众能更加便捷获得需要的统计数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零。